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

R&B


R&B的全寫是Rhythm & Blues
譯作「節奏藍調」。它衍生了多種不同音樂類型,如我們熟悉的Rock'n'Roll,Disco和Rap,都可算是由R&B發展而成。



R&B的前身,出現在40年代的美國黑人區。

那時,負擔得起多姿多采娛樂的人不多,熱愛音樂的黑人就喜歡茶餘飯後聚集街頭,以結他和口琴等簡單樂器玩奏音樂,一抒生活、工作、離鄉別井等種種感受。
這就發展出藍調(Blues)──R&B的前身。

隨著錄音帶的發明,和越來越多的小型電台出現,藍調音樂開始跳出黑人圈子,在芝加哥流行起來。不知是否因藍調音樂說愁說得太久,樂迷都渴望聽到節奏感強、調子節拍明快,內容又不太悲傷的藍調歌曲。

樂手們順應大眾口味的轉變,在作品中加入鋼琴、鼓、色士風和當時的超新科技─—電子吉他,讓聽眾可隨著這種節奏感(Rhythm)強的新派藍調音樂(Blues)起舞,成就了經典的「節奏藍調」。





新鮮節奏感

50至60年代重要的R&B樂手有Ray Charles、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。聽他們的經典作品,會發現跟我們熟悉的R&B音樂,如周杰倫、宇多田光等,大大不同。但就音樂元素而言,它們還是有不少共通點。最突出的,就是節奏部份

大部份的R&B作品以4拍為一小節,12節為一段落。有別於傳統的白人流行音樂,節奏怨曲強調一節中的第2和第4拍,是種很新鮮的節奏效果。



音質多變化

不論歌聲或樂器的音質(timbre),都會有很大變化。

音質就是聲音的「質地」。聽到《爛泥》,我們會覺得許志安唱得很悲慘;而木童笛的聲音,很多時則會給我們一種很活潑的感覺。這就是不同歌聲和樂器的音質所帶來的效果。

在R&B作品中,如周杰倫的《鬥牛》或《娘子》,我們都可很容易地發現,不論在音樂或聲線運用上,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顯不同的處理。



歌聲和樂器部份經常互相呼應─—在R&B歌曲中,當歌手唱出某幾個音後,音樂部份或和音歌手會重複再奏/再唱那幾個音,像「有問有答」,又或做成「應聲蟲」似的效果。

R&B另一特點是,多次重複一些樂句、句子。就如《龍捲風》中連綿不斷的「我不、我不、我不」,便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。

 熱 潮 遍 全 球

50年代的R&B能為美國的白人青年帶來震撼,除了因節奏感強烈外,那坦白直接、不忸怩作態的歌詞也是主因之一。

受不同音樂類型、市場、科技和文化的影響,今日R&B已由昔日的街頭黑人音樂,演變為攻陷英美歐亞各大銷量流行榜的世界大熱。

R&B帶來的衝擊,不只局限於音樂上,就連我們的時裝打扮文化口頭襌生活態度行為舉動也因著R&B音樂而有著某些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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